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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2-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泸溪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泸溪县芙蓉学校已经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2017]51号文

泸溪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溪县芙蓉学校已经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泸发改[2017]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财政资金为60%,自筹资金为4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总建筑面积为36574.6㎡。其中一期包括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行政楼、食堂及250m运动场、室外总图及配套工程等。容积率0.52,建筑密度16.83%,绿地率35.05%,小车停车位172个,自行车位72个,规划学校班级数为 56个普通教学班,每班45人,招收学生2500名。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58 天,要求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

2.5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泸溪县芙蓉学校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标,计划总投资约9083.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509.27万元(不包含基本预备费用436.76 万元、设备购置费562.73万元,不含设计费、工程检测费用和保险费用),设计费按52元/㎡ 计取 。

2.7.1设计范围:包括泸溪县芙蓉学校所含的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行政楼、食堂、运动场、室外总图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7.2施工范围:包括泸溪县芙蓉学校所包含的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行政楼、食堂、运动场、室外总图及配套工程的施工。

2.8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融资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根据建市[2016]93号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

3.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社会保险金查询结果及网址、账号和密码 一套)。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满足本章3.2中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32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2 15 日~2019 2 20 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2019年3 月11   日17:00时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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