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便携式色谱分析仪 |
4台 |
单次分析时间:<1.5min;系统开机稳定时间:<5min;动态线性范围:106±10%;重复性:可变体积<1% RSD, 带反吹<0.5% RSD, 固定体积 <0.2% RSD; |
见技术附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投标人资格:
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销售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参考格式见附件);如授权方为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向授权方出具的相关代理授权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此代理商或销售商的公章。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5年-2017年每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5年-2017年每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其中2015年-2017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3倍;
3)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本次所投品牌便携式色谱分析仪在2016年—2018年的销售合同清单(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上述清单中至少3台/套便携式色谱分析仪的销售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表明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时间及签字页等;
4)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年2月15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年2月22日下午16:3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3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