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民乐镇梳子山至吉卫镇良帽村道路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民乐镇梳子山至吉卫镇良帽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招 1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花垣县交通运输局花交 4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 为花垣县交通公路建设开发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ZRGHSJXX[2019]第002号
2.3建设
2.4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路线起点位于花垣县吉卫镇良帽村通村路处,终点位于花垣县民乐镇梳子山通村路上,全长7.138Km,道路等级:通村公路 ,路基宽度5.5米,路面工程未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1 年,保修期 2 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即A1合同段。
2.8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基、涵洞、挡土墙及其他附属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业绩要求:满足近5年内 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个长度不少于 7 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并经交 工验收合格。
3.3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
3.4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最近 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5履约信誉要求:①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信用等级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 D级、最近连续两年 C级及以下、最近连续三年 B级及以下企业投标。②不接受近三年 受到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 期内的企业投标。③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1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