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空港城酒店改造项目 总承包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备案2019-430121-61-03-0020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
2.4 工期要求:总周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标准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长沙县空港城酒店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配变电 工程、消防工程、智能 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维修工程、燃气工程、室外附属 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场内道路工程、软装及家具采购、客房用品及餐饮器具采购、整体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及模拟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须配备的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3.4拟任本项目
3.5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及造价专业负责人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 ;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2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入围法”。
4.3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5.评标办法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