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崔家桥镇毓东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崔家桥镇毓东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19】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单位自筹。招标人 为汉寿县崔家桥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进入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从业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下同)独立完成过1个主线长度≥6KM的水泥路面施工业绩[取得交 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 拟任的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的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被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 评为C级、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利益相关企业不能同时报名参与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3 月 18 日至2019年 3 月 22 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