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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 |
LED多功能 |
高清全彩小间距LED显示屏 |
≥12.15平米 |
LED控制系统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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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拼接器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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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配电柜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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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体钢结构 |
13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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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体包边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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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 |
视频会议管理平台 |
1套 |
视频会议录播服务器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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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控制单元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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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会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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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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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柜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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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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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会场高清会议摄像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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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
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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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场高清会议摄像机 |
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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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扩 |
主扩声音箱 |
4只 |
主扩声功放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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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音台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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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处理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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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时序器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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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抑制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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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箱支架 |
4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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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鹅颈单元 |
13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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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部分 |
LED大屏背景墙装饰 |
1项 |
形象墙装饰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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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费 |
LED大屏、视频会议设备、音频设备 |
1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忠市司法局委托宁夏维实工程咨询 对吴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信息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2019NCZ(WZ)000190
项目编号:WS19ZCH003
二、项目名称:吴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信息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四、采购内容:
备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注: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②核心设备如使用相同品牌投标,则按注①执行。
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参阅《财库〔2017〕141号》及《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七、投标人报名:
投标供应商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 网(
地址: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楼17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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