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桥市野鹿村天子地砷渣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及野鹿滩砷渣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经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发改【2018】17号、桂政发改【2018】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二)对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野鹿滩约2.37万m³砷渣进行安全处置,对野鹿滩砷渣堆场进行平整整形、覆土及生态恢复;并修建挡渣坝、截排水系统。
2.4 投资规模:1800万元(其中桥市乡野鹿村天子地砷渣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1000万元,野鹿滩砷渣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800万元);
2.5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要求:
(1)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
(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8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验收等及其他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同时具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拟任的
3.4 投标人应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本项目即至少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设计和施工)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3.6.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6.2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同时具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6.3满足上述第3.2项、第3.3项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同时具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6.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和其下属的独立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只接受母公司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户名:郴州市;投标保证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