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维新风电场水土保持治理III及场内道路硬化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GDCX02-SGZB19-0056 日期:2019年03月20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发布。采用国内公开,一步制,网上开标 1.2招标条件 本工程共涉及仙居广度(28.8MW)、磐安一期(19.8MW)、磐安二期(16.2MW)三个项目,已列入2019年水保技改计划,并下发计划节点《关于下达浙江公司2019年水保技改项目节点计划的通知》龙源工【2019】13号。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磐安维新风电场位于浙江省磐安县和仙居县境内,共布置34台风电机组,涉及磐安一期(19.8MW)、磐安二期(16.2MW)和仙居广度(28.8MW)三个项目,所有项目已于2015年11月投产。根据浙江省发改委联合水利、环保、林业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陆上风电开发建设整体水平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571号]要求,对三个项目进行水保技改施工。 本次招标内容为风电场场内道路长25.732公里,硬化宽度3至3.5米;边坡绿化:植树坛1000个,乔木1000棵,藤本植物2000株,播撒草籽13000平方米;增设桥涵24米,消力池4处,边沟改造4.17公里,波形护栏1.01公里,防撞墩800个。具体工程量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水土保持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三个道路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最终验收证书; 7、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 (网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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