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垭镇江家溶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投资﹝2018﹞2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棚改专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最高投标限价为:8405985.27元。
2.5 工期要求: 150天(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为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按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3月 20 日至2019年04月10日10: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