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中山路狮子岩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 受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 的委托,对新晃县中山路狮子岩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本公告已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HNHYZZ-2019-01-03
2.3 批复文号:晃发改招标核字[2018]105号
2.4建设
2.5建设规模:约983.71万元。
2.6工期要求:
设计:中标后10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8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7质量要求: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新晃县中山路狮子岩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拟任设计负责
六.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怀化市CA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