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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658-19008F1041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项目

招标编号:0658-19008F104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粮贸易(广东)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总造价约为180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约180万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2.6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中粮油脂专业化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无锡中粮工程科技 ,图纸审查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报警设备、联动控制(须与现有的消防系统实现并网联动)等的采购、制造、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特种设备手续办理、报建、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消防系统交钥匙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按实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年5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年8月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3.2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

3.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

3.3其他要求:

3.3.1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3.3.4须提供近三年内(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至少三项已验收合格的消防工程业绩。要求:1)、业绩合同施工内容须包含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业类消防工程,包括消防管道、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等;2)、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3)、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核准意见书等(须提供业主单位公共固定查询电话及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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