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芦溪县中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核心提示:芦溪县中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江西聚鼎建业咨询管理 受芦溪县中医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芦溪县中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聚鼎建业咨询管理 受芦溪县中医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芦溪县中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DJY-PX-2019-15
二、招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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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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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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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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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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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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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中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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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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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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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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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项目特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投标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在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3)项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须提供以下(4)-(8)项有效合格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2018年任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任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7)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8)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有效。)
四、报名方法: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04月10日起至2019年04月17日23:3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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