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淅河大店村至千家岗村段治理工程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淅河大店村至千家岗村段治理工程 已由安阳市水利局 以安水行许字[2017]9号、安财预[2017]559号、安财预[2018]156号、安财预[2018]2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地方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BSL2019SG007 采购编号:LCGG-2019-061
2.2工程
2.4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4个标段,本次招标对施工4标段进行招标;
四标段:桩号12+700~17+100,新建防洪墙、现状防洪墙加高加固、护岸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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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 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4财务要求:近三年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 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7投标人 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河南 网站和中国 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2日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9年5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 市民之家五层安阳市 拍卖一厅。
5.2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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