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1、2号机组人员表面污染检测仪采购招标公告
2. 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人员表面污染检测仪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采购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塑料闪烁体式表面污染监测仪、工作站等。
(4)招标范围:
每个机组需供货3台塑料闪烁体式表面污染监测仪、一台工作站,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安全等级 |
抗震类别 |
质保等级 |
数量 |
设备编码 |
备注 |
1 |
C1型全身表面污染监测仪 |
NC |
NO |
QA3 |
3台 |
1CZT21CR001/002/008 |
1号机组 |
2 |
C1型全身表面污染监测仪 |
NC |
NO |
QA3 |
3台 |
2CZT21CR001/002/008 |
2号机组 |
3 |
超六类网线 |
---- |
---- |
---- |
80米 |
--------------- |
|
4 |
工作站 |
NC |
NO |
QNC |
2台 |
---------------- |
每个机组一台 |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人员表面污染监测仪技术规格书》。
(5)服务地点:连云港市宿城乡田湾核电站现场仓库
(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线注册与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8位纳税人识别号(需几个文件压缩打包后再上传或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9年04月15日9:30 — 2019年04月19日17:0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05月16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且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