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彩虹城 门头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JL-2019-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彩虹城 门头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2018】5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兰州新区中川建设监理 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建设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拆除、修复及改造彩虹城经九路段原商业门头,总长度约600米,总改造面积约4200平方米。 2.4项目估算总投资:245万元 2.5计划总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05 月 07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06 月 20 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门头改造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相关服务;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项目建成后试运行; 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3.1 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1.2 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1.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 内有同类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 。 3.1.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3年 内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 3.1.5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近3年 同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 3.1.6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 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甘建建【2016】46号文、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 3.1.8 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及资料员1人的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1.9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 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 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近三年 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2.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3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
3.4 凡在新区落地的企业和采购新区落地企业原材料的潜在投标人竞标时,可享受新区互保共建相关政策。 3.5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 ,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04 月 15 日至 2019 年 04 月 19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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