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受眉县中医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眉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19-845
三、采购人名称: 眉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眉县中医医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朱静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眉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工程1批
项目概况: 眉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0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通过 (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6、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同时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3-26 09:00:00至2019-04-02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16 14:00:00
2、投标
2019-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