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沅陵镇横石村洞门溪至横石道路工程
澄清说明公告
各潜在投标
现对沅陵县沅陵镇横石村洞门溪至横石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具体如下:
- 关于前来探勘的探勘人员要求;
前来踏勘的人员需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担任本项目的
- 关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现在给予澄清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1年)。
- 关于前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要求;
前来参加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代表人只能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担任本项目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均以本次澄清说明文件解释为准并相应修改。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