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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达卡至阿苏利亚高架高速公路项目(DAEEP) 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9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孟加拉达卡至阿苏利亚高架高速公路项目(DAEEP)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孟加拉达卡至阿苏利亚高架高速公

招标公告

 

孟加拉达卡至阿苏利亚高架高速公路项目(DAEEP)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孟加拉达卡至阿苏利亚高架高速公路项目(DAEEP),项目雇主为孟加拉道路交通部桥梁局(Bangladesh Bridge Authority, Ministry of Road Transport and Bridges,简称BBA),项目总承包商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进出口银行和雇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85%中国进出口银行优惠买方贷款+15%雇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个土建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本项目还包括阿普杜拉普尔(Abdullahpur)和拜佩(Baipayl)之间的国家N3公路改造,此部分工作是将约14.28公里的既有路由双车道改造为四车道。

本项目还包括高架路出入口匝道、收费站、人行过街天桥、涵洞、辅道桥、中央控制大楼、警-察署、雇主办公楼、纳比那加(Nabinagar)独立立交、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所有项目。

其中:

第一标段(CH0+000~CH9+500)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约9.5公里的高架路、约5公里的既有路由双车道改造为四车道、高架路出入口匝道、收费站、涵洞、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所有项目。

第二标段(CH9+500~CH13+500)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约4公里的高架路、约0.8公里的既有路由双车道改造为四车道、高架路出入口匝道、收费站、辅道桥、中央控制大楼、警-察署、雇主办公楼、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所有项目。

第三标段(CH13+500~CH23+971)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约10.5公里的高架路、约8.5公里的既有路由双车道改造为四车道、高架路出入口匝道、收费站、人行过街天桥、涵洞、纳比那加(Nabinagar)独立立交、Overpass/Flyover、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所有项目。

2.3  工期:

第一标段:

工期(含设计周期及试桩时间):1470日历天(49个月)

说明:

1.土地移交时间自对外合同开工之日起计算,第一标段土地移交时间21天;竣工时间自土地交割日起计算,竣工时间49个月,其中:桥梁工程施工期45个月,机电工程穿插施工8个月。

2.自对外合同开工之日起6个月开始,招标人陆续提供施工图。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工艺特点,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至少提前3个月与设计单位沟通,合理提出出图顺序。如中标人未能提前提出合理出图顺序,导致出图顺序影响施工,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3.机电安装工程自对外合同开工之日起第34个月开始,土建标段据此节点提供机电安装作业面。

第二标段:

工期(含设计周期及试桩时间):1470日历天(49个月)

说明:

1.土地移交时间自对外合同开工之日起计算,第二标段桥梁土地移交时间30天,既有路改扩建土地移交时间60天;竣工时间自土地交割日起计算,竣工时间49个月,其中:桥梁工程施工期46个月(含房建),机电工程穿插施工8个月。

2.单侧两车道辅道桥及相关交安机电设施应安排及早通车保交;

3.雇主办公楼(三层建筑)竣工时间18个月,与雇主办公楼配套的供水设施(包括深井、水泵、水箱等)、供电设施(包括 变压器、备用发电机、储油箱等)、网络通讯设施等功能性设施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4.自对外合同开工之日起8个月开始,招标人陆续提供施工图。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工艺特点,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至少提前3个月与设计单位沟通,合理提出出图顺序。如中标人未能提前提出合理出图顺序,导致出图顺序影响施工,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5.机电安装工程自对外合同开工之日起第34个月开始,土建标段据此节点提供机电安装作业面。

第三标段:

工期(含设计周期及试桩时间):1620日历天(54个月)

说明:

1.土地移交时间自对外合同开工之日起计算,第三标段桥梁土地移交时间30天,纳比纳加独立立交和既有路改扩建土地移交时间21天;竣工时间自土地交割日起计算,竣工时间54个月(纳比纳加独立立交30个月),其中:桥梁工程施工期49个月,机电工程穿插施工8个月;

2.自对外合同开工之日起8个月开始,招标人陆续提供施工图。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工艺特点,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至少提前3个月与设计单位沟通,合理提出出图顺序。如中标人未能提前提出合理出图顺序,导致出图顺序影响施工,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3.机电安装工程自对外合同开工之日起第39个月开始,土建标段据此节点提供机电安装作业面。

2.4 缺陷通知期:本项目三个标段的缺陷通知期均为730日历天(两年)。

招标人欢迎同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并承担相应标段DAEEP工程土建施工分包的实施、竣工以及缺陷修补等DAEEP工程对外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违法行为;

(2)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当投标人的上属最高层级企业有多家符合投标要求的全资下属公司时,投标人需提供上属最高层级企业为其出具的就本项目或多个标段或某一标段的独家支持函;

(4)由于本次招标的施工企业将承担DAEEP工程相应标段路桥工程的实施、竣工以及缺陷修补等DAEEP对外合同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 亿元人民币;

(9)投标人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为2015年至2017年。不接受注册成立时间晚于2015年1月1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0)投标人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得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

(11)投标人近三年中最高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 85% ;

(12)投标人的资金流动比率不得低于 105% ;

(13)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净资产不得低于 8 亿元人民币。   

(14)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外路桥项目施工经验;

(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开标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且经营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状态(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放入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副本中)。

(16)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17)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18)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路桥或市政类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试合格证(B类);

(19)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0)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10年及以上的类似道路与桥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历;

(21)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参与过国内或国外桥梁工程建设,担任过项目部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22)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聘用单位的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截标日期前半年内开具的加盖社保局印章的投标人为该项目经理投保的社会保险单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23)投标人如中标本项目施工工作,除非招标人要求,施工合同中不得更换本项目投标时申报的项目经理人选,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项目经理的任命,并废除中标人的施工资格;

(24)如招标人要求,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能够无条件的到位开展本招标范围内的相关工作(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25)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招标人欢迎同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在同一标段与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实际控制人;

(3)在同一标段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项目监理人;

(5)为本项目代建人;

(6)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17日至2019510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00分至4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西楼2102B,或通过电汇邮购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515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西楼4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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