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县(区)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检验设备采购(重新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受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拟对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县(区)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检验设备采购(重新招标)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有此项供货能力、资信良好、售后服务完善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SC[2019]0680(ZZ90863HW00030071)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资金合计:¥1849.95万元。 四、采购内容: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标准型车(台/套) 基本型车(台/套) 简便型车(台/套) 总数量(台/套) 单价 (万元) 总金额(万元) 第一包 1 食品表面/中心温度计 91 13 24 128 0.02 2.56 2 光学显微镜 91 0 24 115 0.8 92 3 紫外照度仪 91 13 24 128 0.15 19.2 4 手持式劣质油检测仪 91 13 24 128 1.48 189.44 ●5 微生物实时检测系统 91 0 24 115 13.45 1546.75 合计 1849.95 “●”为每包的核心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分批交付; 交货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 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④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4月19日至 2019年4月25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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