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 企业债券承销商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
1.1招标人
1.2招标人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 企业债券承销商招标项目,市政府 [2018] 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同意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 申报发行企业债券。招标人(债券发行单位)为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
3.3发行时间及投资额度:发行期限为7年 (具体根据项目情况协商确定),计划总投资约100000.00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9〕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拟派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的,请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6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 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名无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2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时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