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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十里梅溪项目二期建安工程及3#-4#栋(一期)、5#-6#栋(二期)住宅精装修工程监理

   日期:2019-05-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南山十里梅溪项目二期建安工程及3#-4#栋(一期)、5#-6#栋(二期)住宅精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山十里梅溪

南山•十里梅溪项目二期建安工程及3#-4#栋(一期)、5#-6#栋(二期)住宅精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山•十里梅溪项目二期建安工程及3#-4#栋(一期)、5#-6#栋(二期)住宅精装修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南山•十里梅溪项目为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分为两期开发,其中本次招标的二期建安工程占地面积约19555m2,建筑面积约142629.4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4124.66m2,地下建筑面积28504.82 m2。包括5#栋(55F)、6#栋(43F)住宅、C1#栋(48F)商业及二期地下室(2F); 住宅精装修工程部分包括3#-4#栋(一期)建筑面积66975.95 m2、5#-6#栋(二期)建筑面积53326.91m2。

2.4  工程造价:约52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7  监理质量等级: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主要岗位管理人员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主要岗位管理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现场监理部主要岗位管理人员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岗位管理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前基本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基本资格审查公告附件一;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报名方式及时间

6.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承诺书;

(4)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代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如有);

(5)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6)入围业绩证明材料;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7)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主要岗位管理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同时其投标人主要岗位管理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6.2 报名时间:从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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