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福源小区(二期)建设工程(装配式)EPC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2018]119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2.2 建设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00栋房屋,每栋3层约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970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完成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共计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湘建科[2016]199号)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令2000年第80号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宁远县福源小区(二期)建设工程(装配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2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3制造资质要求:制造单位具备装配式混凝土(PC)相应生产基地及构件部品生产能力,且投标联合体成员中需具备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基地称号(PC综合类企业允许其关联生产企业使用相应的基地称号参与投标,但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
2.2.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3.4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
3.5.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
3.5.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4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三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和明细为准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补缴社保无效),若无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和明细,则必须提供个人网页查询途径(网址、账号、姓名、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3.5.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
3.5.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站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仅施工单位)
3.5.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仅施工单位)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制造单位具备装配式混凝土(PC)相应生产基地及构件部品生产能力,且投标联合体成员中需具备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基地称号(PC综合类企业允许其关联生产企业使用相应的基地称号参与投标,但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RMB¥:8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含入湘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4)设计负责人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备案登记证(仅外省企业提供)。
联合体成员单位(制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其他资料: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基地或湖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授牌或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6.2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套,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3日09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