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185033001
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工程杭州段(项目名称)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水函[2018]400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工程采用限制性Ⅲ级航道标准,起自博陆,穿320国道、沪杭铁路、沪杭高速公路、杭州绕城公路,终于八堡,总长度23.4km。主要建设规模为:开挖土方1099.3万m3,护岸总长约45.47km,其中新建护岸44.70km,加固护岸约0.77km,新建桥梁20座,新建服务区2处,锚地2处,沪昆铁路改建工程(含铁路桥1座),沪杭高铁海杭特大桥主墩保护工程,博陆至八堡段水利设施、跨地铁1#线节点工程等以及相应的标志标牌、信息化以及绿化景观工程等,总概算金额约为144.21亿元,建设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 本次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招标设一个标段为第HBYS-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在起点博陆(K13+298)~终点八堡(K36+696)范围内(包括所有施工标段),按本项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审查意见(批复)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做好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设施三同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及后评价、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监理,对环保设施的施工和落实进行技术监督,按期提交环境监理计划、分期报告、总结报告、环境监理总结等资料;编制环境监测方案,实施施工期、试运行期及日常监测,完成环境监测报告;编制工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试生产情况报告等;协助发包人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服务等。1.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之日止。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境监测、监理及环保竣工验收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确保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约1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
☑ 1、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包含水、气、声等环境检测指标)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6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文件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 (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二)拟派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执业资格;
2、 。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5、以上第1项内容不适用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05月20日至2019年05月27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4、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 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05月2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05月2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 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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