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SHTTD2019-02
清水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根据清自然资源发[2019]44号和《清水县关于金集槐树湾采石厂建筑用花岗岩矿等13宗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政函(2019)24号文批准,同意项目实施。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天水 受清水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项目
2、招标内容:完成清水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工程施工。 3、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4、施工工期:90日历天; 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总投资约180万元。 治理内容:清水县金集镇槐树湾采石场
清水县金集镇曹沟村
清水县秦亭镇百家金凤砖厂
清水县黄门镇选矿厂土地修复
清水县永清镇徐小江等2家砂厂 第二标段总投资约146万元。 治理内容:清水县金源建材厂
清水县金原全建材厂
清水县白驼镇上姚砖厂
清水县黄门镇石峡正茂砖厂
清水县盘龙铺石英石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网页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和中国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并加盖公章; 5、业绩要求:请提供近三年的业绩 ; 6、本项目招投标相关事宜,严格按照《甘肃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5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6月4日9时 00分 在天水市秦州区福迪瑞府 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近三年业绩证明 ;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网页截图。 “信用中国”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 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次项目投标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19年5 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6月4日9时00分 。 2.2获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10时00分。 2、递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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