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交通组织和分流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交通组织和分流设施工程 已由 长发改审{2019}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长沙段交通组织和分流设施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其中湘府路一沪昆铁路段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兼顾一级公路要求,路基宽度60m;沪昆铁路一长潭交界段釆取一级公路标准,预留城市道路实施条件,其中沪昆铁路一尹家大桥1号桥北桥头路基宽度为58m,尹家大桥1号桥北桥头一尹家大桥2号桥桥尾路基宽度为37.5m, 尹家大桥2号桥桥尾一长潭分界路基宽度为36.5m。道路主线设计速度80km/h,辅路设计速度4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4 工程造价: 工程控制价为47360577.24元
2.5 工期要求: 约16个月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疏解工程设主要控制点为:湘府路、杉木冲路、时代阳光大道、雀园路、披塘路、环保路、 万家丽路、西湖路、长沙市动物园、南湖路、伊莱克斯大道、X050 县道,含交通标志设置,交通外围疏导分流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的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入围业绩(工程内容须包括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电子监控)。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 专业的 高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根据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书1-2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800000.00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六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5 月 31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