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围堤湖蔬菜产业园增加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18]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
2.8 招标范围:基地建设、给排水、供配电、装饰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拾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