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发电 交通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日照发电 交通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日照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规模:日照电厂现有通勤班车、生产车辆及公务用车共计33台车,要求配套驾驶人员25名及1名管理人员。其中:通勤车10台,生产车辆10台,公务用车13台。通勤车辆主要解决职工上下班交通以及企业重要活动使用;生产车辆用于企业生产活动,主要满足4台发电机组大小修、抢险、设备外修运输等运输需要;公务车辆用于企业办公、接待、会务及外地出差等工作需要。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拟定于2019.7-2020.12,服务周期1.5年。
招标范围:根据企业规范管理工作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日照电厂交通运输服务外包进行采购。本项目服务作为一个标段整体对外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为:投标单位负责向业主单位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包括:
职工上下班通勤,含夜间班车运行,以及企业重要活动交通运输;
企业生产活动用车服务,主要满足4台发电机组大小修、抢险、设备外修等运输需要;
企业办公、接待、会务及外地出差等公务用车需要。
本服务项目所需驾驶员为25人,必须具有与所驾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件,需提供1名管理人员负责与业主单位进行对接及协调。
投标单位负责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为其驾驶员在向业主单位提供服务期间办理相应的社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手续,按时支付驾驶员的工资、社保、行车安全奖、加班费、出差补助、车辆违章费等驾驶员各项费用;
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招标范围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生产或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必须具有至少两个班车运营项目的运输服务业绩。
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调度等相关事宜,必须熟悉车辆调度管理业务,具备2年以上该岗位工作经验。
客车驾驶员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生产工具车的驾驶员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以上的》;公务车驾驶员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向其工作人员缴纳完善的社保,投标单位须承诺优先录用现有驾驶人员并保证工资福利等待遇不低于现有水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18日9:00起至2019年6月24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