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阴高新区金龙片南片排水涵工程(一期)(芙蓉路-金凤路)已由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湘阴发改审【2019】10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统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建设规模:本次新建排水涵南起燎原路、东起芙蓉北路,西至金凤路,全长约1.55km。北支涵(芙蓉北路西侧、文襄路以北)紧挨芙蓉北路西侧,新建涵道断面尺寸为B*H=1.5*2m,起端接现状排水涵。南支涵(芙蓉北路西侧、文襄路以南)新建涵道断面尺寸为B*H=2.5*2m,上游现状排水涵保留并接入修建排水涵。主涵:芙蓉北路西侧起、平行于文襄路南侧向西(B*H=2.5*2m、B*H=2.5*2.5m、B*H=3*2.5m)至金凤路。项目投资约为1854.97万元。
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6.其他要求: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年按相关规范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业绩不作报名资格要求,但作为能力与资信的评分因素。
5.拟任
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8.拟任项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8年11-2019年4月)的社保证明,并无在建工程。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否则中标无效。
9.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陆万整(人民币360000元)。
2.缴纳时间:2019年7月10日中午12时前(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