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
针对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概算不少于3500万元且面积不小于4.7万平方米的景观及附属工程的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注明的签订时间为准),因中标通知书、合同上工程概况所写内容有限,未体现工程的具体面积,请问是否提供业主单位相关证明,即可?
回复: 如果中标通知书、合同中都没有体现工程的具体面积,请同时提供辅助证明资料(如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等能明确面积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批复的相关资料,提供原件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要求,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其中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为审计报告中的相关说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其它内容不变!
本答疑公示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示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示为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