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9175FG216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0万元(其中包一:122万元,包二:68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一:2019年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抽样检验,最高限价122万元。
中标承检单位数量 |
承检类别 |
承检区域 |
备注 |
1名中标人 |
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抽样 |
越秀区 |
检验项目可根据监管需要由采购人调整 |
包二:2019年餐饮环节监督抽样检验,最高限价68万元。
中标承检单位数量 |
承检类别 |
承检区域 |
备注 |
1名中标人 |
餐饮环节监督抽样 |
越秀区 |
检验项目可根据监管需要由采购人调整 |
注: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能兼投不能兼中,评审顺序按包号顺序,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1名),则不能再被推荐为包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1名)。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计量认证CMAF或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食品计量认证CMAF或CMA及完整的后附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26日 至 2019年7 月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 17日9 时30分(注:2019年7月17日 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