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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一、二、三区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一、二、三区监理已由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备案号:2019008(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一、二、三区监理已由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备案号:2019008(项目代码:2018-430153-47-03-00662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包括一区、二区、三区,四区及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分区图详见附件1)。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一区、二区、三区及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55606㎡,地上约188495㎡,地下约67111㎡,总投资约140000万元。其中:

一区由B1#S1#栋(商务配套)、B2#S2#栋(独栋金融办公及商业)、B3#S3#栋(独栋金融办公及商业)、B4#S4#栋(独栋金融办公及商业)、S5#栋(商业)、B5#B6#B7#B9#B10#B11#B12#栋(独栋金融办公)、B8#B13#栋(精品公寓)以及附建的地下停车库组成,还包括紫星广场的北侧景观。总建筑面积约7719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4804㎡,地下建筑面积约22387㎡。

二区由A1#A8# S11#S11’#栋(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A2#A3#A4#A5#A6#A7#(住宅)、B14#B15#B16#B17#(独栋金融办公)、S12#(商业)以及附建的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02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2541㎡,地下建筑面积约20106㎡。

三区由C1#S6#(商务办公及商业)、C2#S7#(商务办公及商业)、B22#(精品公寓)、C3#S8#(酒店式公寓及附属用房)、S9#S10#(商业)以及附建的地下停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6780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805㎡,地下建筑面积约17222㎡。

紫星广场总建筑面积约79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5㎡,地下建筑面积约7396㎡,园林绿化面积约39610㎡(含东北角市政停车场面积约8400㎡)。 

2.4  工程造价: 建安工程费约8亿元。 

2.5  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2.6  监理服务期:从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采购阶段及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设计、采购及施工总工期约48个月。其中:设计工期 270日历天,满足现场施工;施工工期1190日历天。分区工期具体如下:

一区工程计划2019年 7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其中,2019年8月完成土方施工;2020年 3月完成主体施工;2020年10月完成园林施工;2020年10月完成独栋办公一次消防验收;2020年11月完成规划验收。

二区工程计划2020年8月开工,2022年8月竣工。其中,2020年9月完成土方施工;2021年8月完成主体施工;2022年5月完成园林施工;2022年6月完成消防验收;2022年7月完成规划验收。

三区工程计划2021年6月开工,2023年7月竣工。其中,2021年7月完成土方施工;2022年11月完成主体施工;2023年6月完成园林施工;2023年5月完成消防验收;2023年6月完成规划验收。

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计划2019年7月开工,2023年7月竣工;

以上为各区计划工期,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下发的开工指令为准,设计开工日期一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二、三区及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开工日期以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为准,竣工日期按计划工期的日历天数推算。 

2.7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一区、二区、三区及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建、安装、精装修、专业分包、总体、道路、园林绿化亮化等,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从设计阶段、采购阶段及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到保修等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如因为投资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在发出二、三区、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启动通知之前,甲方暂停或取消该部分工程的开发,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即可,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该因素,一区、二区、三区、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独立计算成本收益。不能因此原因主张二、三区、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工作量减少等理由要求招标人赔偿或补偿。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4 人(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站及查询结果),同时其投标人

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专业分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它要求: /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7 2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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