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茶陵县严塘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茶陵县严塘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株水函[2018]13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项目区属于低山丘陵区,为湖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实施小流域为洣水一级支流沤江小流域;本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水土保持林2002.04hm2,经果林176.01hm2、封禁治理1380.79hm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96处,包括排灌沟渠10.02km/27条,蓄水池7座,沉砂池16座,山塘5座,生产道路2.4km/8条,其他工程33处(小流域标志牌1块、通用标志牌7块、封禁标志牌25块),具体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计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2020年2月1日前竣工。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9 年 7 月 8 日~ 2019 年 7 月 12 日 18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