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炭素事业部焙烧净化脱硫装置EPC改造项目
2.2项目类型: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对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炭素事业部现有焙烧2套净化系统进行单元制半干法脱硫改造,已满足超低排放及招标人要求,即颗粒物:≤10 mg/Nm3、SO2:≤35mg/Nm3、氟化物:≤3mg/Nm3,焦油:≤20mg/Nm3。
2.4项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炭素事业部
2.5招标范围:炭素焙烧一、二车间2套净化烟气半干法脱硫装置改造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并最终达到环保排放指标且通过验收。
2.6工期:合同生效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冶金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近2年总体保持盈利,提供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7-09 09:00——2019-07-15 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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