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尼龙深加工园聚氨酯产品项目标准化厂房供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尼龙深加工园聚氨酯产品项目标准化厂房供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由节8板,节7板双电源供电,安转断路器和高压计量,电缆顶管过路,在电缆终端安转二进四出环网柜。预算金额607536.22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编号:ZYZB(P)-[2019-0604]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个半月
2.7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承装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有能力承担本工程施工;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 以上注册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
3.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 ;
3.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份(合同额50万以上);
3.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 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查询页面,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取消报名资格;
3.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上查询页面截图。实行外省进豫建筑企业统一登记制度,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 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6:00。
4.2 纸质版,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以A4纸有序整理,封面写明投标单位名称),以上资料代理机构上网查验,若无法查验其真实性,报名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