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建设项目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投[2016]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申请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澧建招2019-13号、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20192359
2.2 项目
2.3 建设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文。
2.8 招标范围:土建及配套工程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不少于500万元流动资金证明及开户行查询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 上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20日17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