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
汽配城路、板仓北路、三一路、凉塘路、棠坡路、博展路、锦绣路提质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7月13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1.招标答疑
问题1:根据招标公告第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公路与桥梁专业是否符合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具体相关专业定义按照《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规定>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件执行。
2.招标澄清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7.5条款修改为:如非在长沙注册企业,应当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长沙县设立分支机构,否则构成根本性违约。
招标文件中上述相同内容作相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