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从全集团的角度,对集团公司数据资源进行统一的规划,在规范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总部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数据共享服务平台需要以大数据处理技术为核心,与各业务系统实现双向数据交换共享,实现集中统一的数据存储及共享交换,提供易于使用的、灵活展示的可视化平台,实现集团公司管控数据与外部的数据共享交换。
项目涵盖的范围主要是满足集团公司总部领导、总部各业务部门在管理和决策中的需要,以满足集团总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及数据应用的需要,同时按照国资委要求,与国资委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对接,实现集团公司与国资委数据共享与交换,实现国资委监管数据的统一汇聚与管理,确保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实现数据报送的程序化、标准化和自动化。
为确保项目质量,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公司数据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单位。
二、招标范围:
数据共享服务平台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技术方案设计、平台建设及相关业务功能的开发实施等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资质、资信、业绩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信息化服务团队。
3.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经营管理能力。有很强的技术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有丰富的与本项目类似的系统设计、实施经验。
3.4 近 5 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内具有 2 个同等规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等文件的复印件(需要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总价部分文件复印件及验收报告)。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应允许招标人以及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参与系统的安装、开发、调试、运维等各项工作,并进行知识转移。
3.9 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软件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负责实现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并基于现有环境与资源(含用户已有设备)解决各类相关技术问题。
3.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8 月 5 日。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