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三湘南湖大厦项目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长发改备案[2018]109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其中:A栋为高层住宅,建筑面积约26556.49㎡,地上33层,建筑高度98.2m。B栋为综合商业楼,建筑面积约41393.87㎡,由塔楼及商业裙楼组成,塔楼地上25层,建筑高度95.6m;裙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23.6m。
2.4 工程造价: 约20000万元
2.5 工期要求: 7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A栋高层住宅、B栋高层住宅及商业裙楼,地下室的建安工程、基坑土石方及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的施工。
具体内容如下:
1、基坑土方及基坑边坡支护工程。
2、基础工程:人工挖孔桩、地下室工程。
3、土建及装饰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及建筑装饰工程等。
4、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防雷接地工程。
5、消防工程:消防管道安装、喷淋、报警、防排烟。
6、总包范围内的其它专业工程有:外墙石材、铝板线条、铝合金门窗及百叶、玻璃幕墙、阳台栏杆、楼梯扶手及护栏、防水工程、外墙内保温、人防工程、中庭构架屋顶、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本项目招标时仅对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的 高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I)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
(1)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办理相关投保手续。
(2)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险保单”,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
(3)阅读并同意投保须知后【填写
(4) 资格审查时,投保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 项目资格审查结束后,投标人可以进入订单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保单”进行保单的下载。
5.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6.1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 7 月 23 日14: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