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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9]182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该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9]182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以凤发改字[2019]26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2.4 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350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查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工期要求:300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与预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根据建市[2016]93号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社会保险金查询结果及网址、账号和密码(加盖公章)一套)。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社会保险金查询结果及网址、账号和密码(加盖公章)一套)。

3.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第二章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如有疑问请

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2983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9年8月18日17:00时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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