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火车南站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5}85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程造价: 26444.81万元,工程费用19904.89万元,其中土建部分工程费用14862万元。
2.5 工期要求: 540天。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 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 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潭白路调蓄池,分别位于潭白北路以及潭白南路,调蓄池规模均为2500m³,谭白北路调蓄池平面面积为447平方米,有效调蓄水深为5.7m,安全水头为0.5m,潭白南路调蓄池平面面积为455平方米,有效调蓄水深为5.6m,安全水头为0.5m,潭白路调蓄池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土建部分、支护工程、交通疏解、路面破除及恢复以及管线迁改等内容;
(二)配套管网,主要沿支二路、支三路敷设,由东向西最终汇入黎托排渍泵站。配套管网工程包含西广场现状雨水泵站进水管(d1200)、调蓄池进水管(d1200)、泵站压力出水管(d700~d1500)以及黎托排渍泵站进水管(d2200)以及与之相关的支护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交通疏解、管线迁改工程等内容。
(三)黎托排渍泵站,位于黎托生态公园内,川河路与支路二交叉口西南侧,采用泵站及调蓄池合建形式,进泵站雨水管网设计流量为13.6m3/s,调蓄池有效容积V=7018m3,排渍泵站设计规模为Q'=8.6m3/s(74.3万吨/日),泵站构筑物占地面积约3520平方米(不含内部道路),用地红线约7520平方米,运行水位22.50m~25.50m。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土建部分、支护工程、交通疏解、路面破除及恢复、压力涵穿堤工程及管线迁改等内容。
(四)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至少承担过一个市政排水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不接受港澳台及境外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施工业绩的,业绩须以牵头人的为准,且满足本项目入围业绩要求。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的 高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1.根据党建(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书1-1、1-2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2.因相关原因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 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六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7 月 29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