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灌区2018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山灌区2018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湘潭市水利局以《关于韶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省补资金项目实施批复》(潭市水字﹝2019﹞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省财政厅湘财建一指﹝2018﹞191号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干渠防渗衬砌工程、渠系小型附属建筑物加固改造、信息中心网络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施工图纸为准)。
2.4.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下:各投标人在湘潭市网站“交易信息”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栏目内(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近 3 年内(指2016 年 7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拟任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年07月 30 日~2019年08月 03 日18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