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受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的委托,就黄埔区恶臭气体预警及大气污染防控综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1210-1941YDZB21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埔区恶臭气体预警及大气污染防控综合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575.53万元
四、采购品目:A032401
五、采购数量:一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品目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交货期 | |
1-1 | 大气监测站房 | 4个 | 否 | 品目号1-1、1-2、1-3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1-4在签订合同三个月内开始提供数据服务 | |
1-2 | 移动监测车 | 1辆 | 否 | ||
1-3 | 仪器 设备 | 在线VOCs飞行时间质谱仪 | 3台 | 否 | |
无机气体监测仪 | 3台 | 否 | |||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监测仪 | 1台 | 否 | |||
在线预增浓气相-质谱联用仪 | 1台 | 否 | |||
便携式臭味异味气体分析仪 | 1台 | 否 | |||
气象五参数 | 5台 | 否 | |||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台 | 是 | |||
在线预浓缩气相-质谱联用仪 | 4台 | 否 | |||
全二维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 | 1台 | 否 | |||
PM2.5在线源解析系统 | 2台 | 否 | |||
臭氧激光雷达 | 1台 | 否 | |||
太阳总辐射仪 | 1台 | 是 | |||
光解速率仪 | 1台 | 是 | |||
PAN监测仪 | 1台 | 是 | |||
甲烷/非甲烷总烃监测仪 | 1台 | 是 | |||
氨气监测仪 | 1台 | 是 | |||
CO2监测仪 | 1台 | 是 | |||
N2O监测仪 | 1台 | 是 | |||
BC监测仪 | 1台 | 是 | |||
PM1.0监测仪 | 1台 | 是 | |||
能见度监测仪 | 1台 | 是 | |||
三波段浊度计 | 1台 | 是 | |||
扬尘在线监测仪 | 10套 | 否 | |||
无人机 | 2套 | 否 | |||
便携式VOCs红外摄像仪 | 2台 | 是 | |||
1-4 | 黄埔区卫星遥感监测数据 | 1项 | 否 | ||
合计(万元) | 7575.53 | ||||
2、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安装
6、项目要求: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产品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见上表)。
七、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说明函;
(4)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说明函;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 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3) 账号:38610188000123567
4、采购代理机构网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详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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