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神华  集中  化工  配电  人民医院 

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施工澄清与答疑

   日期:2019-08-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施工澄清与答疑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

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施工澄清与答疑

 

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安装工程 “消防控制室中的图文显示装置”E.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没有显示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投标报价时该单位工程安全文明费率是否按安装工程13.76%计取即可?

回复:按正常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率计取。

 

问题2、该项目位于湘潭大学新校区范围内,附加税计税地区是否按市区0.36%计取?

回复:附加税计税地区按市区计取。

 

问题3、招标文件3.6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请问这个是开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所以投标函中只要投标人自己做个承诺书就可以吧?

回复:投标人自行在“信用湘潭”网站上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及查询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问题4、招标文件第8页3.1.1投标人应将以上复印件集中包装,内附详细清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得后补。复印件不作密封要求。请问要求的复印件只需要一份吧?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3.6.5商务标部分中的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版一份,装订,密封。请问是单独装订后与商务标一起密封吧?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10.1.1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按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请问验收资料要求是提供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者竣工验收资料均可吧?

回复:均可。竣工验收资料应包含该项目施工、监理、勘察、建设单位、设计签字盖章验收证明。

 

问题7、招标文件10.1.1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按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请问此处提到的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是指投标函中提供资料复印件吧?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10.14.1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回复:开标时只需要提供

 

问题9、招标文件3.1.1要求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于现在社保都是月底才会更新,所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请问是不包含投标当月,是从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上一月开始计算的吧?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0、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与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

回复: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

 

问题11、招标文件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

回复:投标保函不要求密封提交。

 

 

 

问题12、招标公告7.3开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9)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准备一份复印件开标时单独提交)”,是否本项目开标时需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均无需密封?

回复:开标时需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不要求密封。

 

问题13、由于现在湖南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都是采用电子证书,并且二维码可查,所以可以采取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证书作为原件,标书放电子证的扫描形式吧?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4、招标公告“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

回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

 

问题15、招标文件P7,第3.1.1条,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复印件及证明复印件需要提供几份?是否需要提供原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6、招标文件P13,第10.6条,“法定代表人或拟任

回复: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需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问题17、招标文件P3,第5.4条,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但是投标文件格式里没有投标保函格式。

回复:投标保函的格式按附件1格式提供。

 

问题18、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中3.4.1投标保证金中4.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投标文件格式中无投标保函格式;请问投标保函格式是否以银行开具保函格式为准?请明确保函受益人。

回复:投标保函的格式按附件1格式提供。

 

 

问题1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因我公司企业基本户属于建设银行二级支行,不具备开具保函的权限,能否由企业基本账户上级银行(一级支行)开具,再另行出具隶属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0、建筑工程单位工程,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一般计税法)中,1、水暂估单价3.58元/立方,没有工程量;而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37460.77元;因为每个人套的定额不一样,定额含量不一样,暂估材料工程量很难达到一致,并且涉及到水的清单项非常多,请问暂估材料是否只要单价与其保持一致即可?

回复:水不作暂估价。

 

问题21、安装工程中主要设备是否还有其它设备暂估单价?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2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1条说明“高压母线槽按暂估价9200元/米(含税价)计取”。但是提供的电气工程清单《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高压母线槽”暂估价9200元/米(除税价)计取。请问高压母线槽暂估价以那条为准?若“高压母线槽”暂估价“9200元/米”为含税价,请重新提供电气工程的《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回复:高压母线槽为9200元/m(含税价),电气工程清单中,高压母线槽暂估价9200元/m也是含税价。

 

问题23、招标清单“桩基及支护工程”中提供了两个“E.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一个表是不包含措施费、一个表是含措施费,请明确投标时“桩基及支护工程”中“E.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以提供哪个为准?

回复:以不含措施费的为准。

 

问题24、招标清单中“建筑工程”的《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一般计税法)》中 ,材料暂估价“水 3.58m3/元”,请问是否有误?若无误,招标清单“建筑工程”的《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中,“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项材料暂估价汇总金额为“37460.77元”,因每位投标人对定额的理解不同,水的消耗量各有不同,所以无法做到材料暂估价汇总金额为“37460.77元”,请问是否该项工程材料暂估价汇总金额不控制?

回复:水不作暂估价。

 

 

 

 

 

 

 

问题2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将开标时须提交的证书复印件及证明复印件集中包装,内附详细清单,是否本项目不需提交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应信誉即可加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商务标部分中的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要求纸质版一份,装订,密封。E3、E4、E5表密封,是单独密封,还是与商务标书一起密封,有无具体要求,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6、招标文件P8,技术标部分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但是招标文件P21页,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分三包包装(投标函部分正本副本一包,商务标部分正本副本一包,技术标部分一包)中,未说明技术标分正副,请问技术标是否分正副?

回复:投标文件分三包包装(投标函部分正本副本一包,商务标部分正本副本一包,技术标部分正本副本一包)

 

 

  •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中

 

  • 延期公告

湘潭大学文科实训大楼项目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