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XLH-2019-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灵溪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福石南路B段)已由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住建批字{2018}第49号批准建设,并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8】253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3.5 其他资格要求: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贰万元整(RMB¥:1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 08月 26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9年08 月 05 日 8 时00 分到 2019年 08月11 日 17 时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