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TC-韶 2019-07-19
1.招标条件
韶山市平里村城中村改造“外婆湾”安置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韶发改审批【2018】13号文件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位置:韶山市平里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由36栋双拼住宅、16栋三拼住宅、1栋困难户住宅和1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组成。总建筑面积为36884.28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36357.8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526.48 平方米。(具体规模详见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等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2.5、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2.6.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3.4、拟任本项目的
3.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规定。
3.7、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 5.4.3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4.4 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联合体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3日17:0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