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人民北路至白石港路排水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补充通知
- 本项目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查询平台由《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修改为:
《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siteManager.html,下同)。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中”履约担保修改为: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的担保形式,其他方式招标人不予受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
提交时间: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条中“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规模及标准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标准的奖项加分,其它奖项均不加分。”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只对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企业、神农奖进行加分,其余奖项均不予以加分。以上加分项,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分类型加分,即房建只加房建,市政只加市政;以上扣分项的不分类型、不分规模。”
监督机构: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