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制剂中心供配电系统增容升级改造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省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是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制剂中心供配电系统增容升级改造总承包(EPC)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制剂中心供配电系统增容升级改造总承包(EPC)(招标编号:Q5300000000519001441)。
2.2建设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落实。
2.4 项目概况:云南省中医医院制剂中心现状为单电源供电,现有315kVA油浸式变压器1台(柱上变)及0.4kV低压配电室一座,始建于1995年左右,供制剂中心生产设备用电及用电户生活用电,药剂中心生产设备安装负荷约为430kW, 宿舍用电户生活区为186户及泵房用电负荷约为560kW。目前变压器已不满足用电需要,经常采用人工切换负荷的方式调配负荷,影响制剂中心的正常生产用电。应急照明及弱电机房等二级负荷没有配置第二电源,不满足生产用电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5最高限价(含税):178万元(包含设计费,设计费采用包干报价,除供电管理部门作出了供电通道的改变外,本项目结算价必须控制在最高限价内)。
2.6招标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设计成果资料报批并取得相关供电部门批准文件,履行限额控制。除供电管理审批部门作出的供电审批改变外,控制结算价不超最高限价;
(2)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电缆敷设、投产等相关工作,组织检测、验收及协调工作,具体以业主下发的工作任务为准。
(3)工程竣工验收后,负责与供电主管部门申请通电及投产使用审批手续,同时负责质量保修期内的运行维护工作。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1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供电部门竣工验收并负责申请通电及投产使用(包含雨季、节假日;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最短工期)。
2.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并能通过供电主管部门审图及要求,严格履行限额设计,除供电管理部门作出的供电审批改变外,本项目结算价必须控制在最高限价内,如因设计工作失误造成投资增加必须承担相关损失;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等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备有效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年检合格,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3个(含)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和3个(含)以上的10kV及以上且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或承接过3个(含)以上的10kV及以上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其中至少1个增容升级改造,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4)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其他要求:
(1)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并提供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2)云南省省外的设计企业、施工企业需具备有效的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投标人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机电产品招标投标 (原更名)发布,别无它处,谨防受骗。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