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升社区安置房二期新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升社区安置房二期已由株洲市云龙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云龙发改[2018]10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其中,住宅面积8097.66平方米,商业面积799.91平方米,物业面积242.43平方米,杂物间面积112.96平方米,车库面积770.1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449.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24.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8万元(含土地费用424.4万元),预备费用365.96万元,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
2.3 建设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08月13日至2019年09月04日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