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第五中学教学楼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社会〔2017〕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2.5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打桩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