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ZHNY-F-WZ-[2019]第05号(总017号)
买 方:青海黄河智慧能源 西宁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智慧能源西宁 余热锅炉汽水系统集中取样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智慧能源 西宁 负责黄河鑫业 水、风、电等能源供给,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内,距西宁市区约45公里。本次采购2套 QC14.2\1025-60-3.82\450型锅炉的汽水系统集中取样架,主要用于余热锅炉的汽水取样工作。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汽水系统集中取样架2套。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报价产品的实物图片、型号、参数。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提供设备的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提供配套的售后服务。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
(2)计划交货时间:合同签订35个日历天内。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智慧能源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贸易企业或汽水取样系统设备生产企业。
贸易企业须提供所销售汽水取样系统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汽水取样系统设备仅能由生产企业或贸易企业一方参与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过1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16日
1.7.2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22日 17:30时截止
1.7.3 发售时间: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3日 8:30~11:30,14:30~17:30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9月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9.3 。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